市桥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地段生分配条件解读
一、地段生学位安排:
学龄儿童具有市桥城区户籍,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其中一项,按地段生安排学位:
(一)学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人户一致;户口地址所对应的房产权属为学龄儿童父母的。学龄儿童若由外镇(地)迁入市桥城区,入户至少满一年;若在市桥城区内迁移户籍的,须在新生报名前办妥有关手续;
(二)学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人户一致;户口地址所对应的房产权属为学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3年或以上;
(三)学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同户,而学龄儿童迁入与房产同址的户籍已满三年,户口地址对应的房产权属为学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此项需提供学龄儿童与房产权属人的关系证明。
(四)学龄儿童的父母与祖辈或学龄儿童的父母与其同胞兄(弟、姐、妹)共有同一处房产,各占该处房产产权的均等份额,且人户一致的(入户时间要求与地段生分配条件1相同)。
〔说明:1.符合上述(一)、(二)、(三)项条件的,房产权属人必须是新生的直系亲属,即新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100%。2.租赁合同是指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国有房产给居民的合同。3.人户一致是指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或购房按揭合同、租赁合同地址一致。4.入户时间的计算以8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二、非地段生学位安排:
有市桥城区户籍的其他情况,如人户不一致、集体户但学龄儿童的直系亲属不具有与户口簿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按揭合同、逾期(在指定报名时间后)报名等情况则按非地段生处理(即统筹安排到学位相对充裕的学校)。
市桥城区教育指导中心
2013年8月29日
(咨询电话:34587678 34589868)